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25日点击量:

各团支部: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长大团函〔2020〕29号)文件精神,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院在册团员。其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预备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评议时间

2020年10月4日前

三、评议程序

1.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全体团员以9月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着力点,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给复旦大学青年师生党员回信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及贺信精神。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交流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考,重点围绕对理论真理性的碰撞学习交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开展教育评议。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及贺信精神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可参照《团员评议等次判定参考标准》(附件1),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3.做好结果运用。各学院团委要将评议结果备份存档并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按规定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相关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过程中禁止出现嬉笑现象。原则上每位同学的发言时间不少于2分钟。

2.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和团干方可申报团内评优评奖,学院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评议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备案。

五、材料上交

1.《学院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2.《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3)纸质版。

3.《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4.《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教育评议“优秀”团员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

所有材料于2020年10月4日前上交至各年级组织部负责人。

联系人:向如0716-8066113/18986666250

荣梅0716-8062101

                                                            共青团威尼斯欢乐娱人城AⅤ大中国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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