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将于2020年3月14-15日召开。为了选好代表,开好大会,更好地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现将选举“两代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数
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比例拟定为教学单位10%。根据校工会指标分配,我院代表指标为10人。其中青年教师代表1人(35岁以下)、女性教职工代表3人。
二、代表结构
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60%,高级职称的老师代表不低于教师代表的50%,为了有利于工作,单位的主要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应当选为代表。
三、代表任期
本届两代会代表任期4年,代表原则上需能任满一届。
四、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
3.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拥护。
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公道正派,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清正廉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能够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5.敢于担当、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积极作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突出。
6.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及时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7.必须是学院的正式职工和工会会员。
五、代表产生办法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由各系(所、室)提出。按照要求各系(所、室)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0人(其中女性3人,青年教师1人,外系推荐人数不低于60%),经院分工会统计并报院党委审批后,以不低于10%的差额人数报校会议筹备组。
2.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由筹备工作的组织组进行考察、审核,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
3.会议选举。根据学校组织考察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学院将于2020年2月9日(时间暂定,具体时间等通知)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按照10%的差额率,选举产生学院第四届“两代会”代表。候选人获得会议到会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方能当选为正式代表。
六、工作要求
1.“两代会”是学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分工会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代表的选举工作,真正把有政治觉悟、民主意识、大局意识、参政议政能力,有群众基础,办事公道正派的教职工选到代表中来。
2.各系(所、室)按照要求,请于2020年1月15日17:00之前将推荐名单以QQ传办公室田华老师。
3.如对本通知内容有疑问,请与张云华联系。
联系电话:15927781613
学院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