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残疾人、烈属的2020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荆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发,2020年为1104元/人。
三、申请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学工办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必须贴照片);
2.申请人员学生证复印件;
3.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纸上);
4.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5.“荆州农商银行”为开户行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必须是荆州农商银行且是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6.申请人员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城乡低保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正反面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家庭或者本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正反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要提供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打印的建档立卡截图并加盖扶贫办公章;社会孤儿、烈属需提供证明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属于多种类别的,只需提供一类证明材料。
(二)材料上交,学院审核
纸质材料:
严格按照上述1-6材料顺序上交(左上角装订),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方洁老师。
电子材料:
附件1(命名:学院+班级+姓名)、附件2、附件3电子版
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63309716@qq.com,文件夹命名:求职补贴+班级+姓名。
(三)时间截点
所有材料于2019年11月18日(下周一)前上交。
四、注意事项
(一)建档立卡家庭如果已经脱贫的,不享受补贴,不必申报。扶贫手册无效,必须是扶贫办从系统中打印出来的,能证明家庭及家庭成员还未脱贫的界面截图,扶贫办加盖公章同时应写“该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尚未脱贫,注明日期”。
(二)专升本同学如果在专科毕业年份享受了求职补贴、留级学生在以前毕业年度已经享受了求职补贴,此次不得申请。
联系人:向如 电话:0716-8060903
附件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附件3:毕业生求职补贴导入就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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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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